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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2-08-02
【实施日期】2002-08-0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02—2003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2002]第3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2—2003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径报省计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八月二日
福建省2002—2003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发《增强福建经济发展后劲调研课题综合报告》的通知精神,根据我省“十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专项规划的要求,提出2002—2003年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今明两年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应以加速工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