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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集中开展一次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隐瞒收入、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虚假记帐、帐实不符、应建帐而未建帐、暴力抗税等违法行为。坚持查帐征收的方向不动摇,积极稳妥地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建帐工作,全面调整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的纳税定额。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纳税户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逐步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强化税源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