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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份至7月底)。要围绕本方案提出的整治范围、整治重点,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经贸、公安、卫生。信息产业、文化、农业、新闻出版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主体清理检查。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配合,加大集贸市场“餐桌污染”治理力度。
3.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农业。药品监管、信息产业、文化、新闻出版、出入境检验检疫、物价等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假冒商品和违法违章行为,强化上市商品质量监管。
4.由国税部门牵头,地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配合,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5.由公安部门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