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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支持工商企业搞活流通、启动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1991]8号)
(三十九)关于同意组织蘑菇罐头异口岸出口的批复(闽政办[1991]32号)
(四十)关于”对私批汇“使用调剂外汇的通知(闽政办[1991]173号)
(四十一)关于免征进省煤炭管理费税费的批复(闽政办[1991]217号)
(四十二)关于煤炭补贴问题的函(闽政办[1994]函56号)
(四十三)关于省属煤矿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办[1996]96号)
(四十四)关于赋予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技改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闽政办[1997]23号)
(四十五)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税优惠政策的批复(闽政办[1997]69号)
(四十六)关于外资项目有关审批程序的函(闽政办[2000]函5号)
三、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