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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药经销业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农药、经营无证农药或假冒伪劣农药的经营者,依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要加强对蔬菜产区农药经营的检查,禁止在蔬菜产区经营销售蔬菜生产禁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卫生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城乡市场和直销餐饮业用蔬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