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6-03 浏览 27627 次
额信贷,扶持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继续实施“造福工程”。重视开展科教扶贫,继续实施省财政科技扶贫试点工作,加强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特别是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希望工程”和“光彩事业”。

  全面提高小康建设水平。加强16个未实现小康县的监测与指导,按照小康标准,针对薄弱环节,补缺补漏,争取尽快实现小康。继续推进宽裕型小康建设试点。

  按照《福建省农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的总体要求,指导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10个农业现代化试点县和一批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对农业现代化试点县和示范园区工作的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投入力度和政策倾斜。开展农业现代化理论研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和实践活动,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体系,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我省实际的农业现代化路子。

  九、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落实农村各项政策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要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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