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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实验区建设所需资金以自筹为主,并通过引进外资和增加省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扶持等,多方筹集资金,加快示范项目建设。
(五)扩大闽台农业交流合作。
充分开拓、利用闽台农业界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开展同台湾财团法人农村发展基金会、农业企业财团、农会、渔会、水利会、农业合作社等民间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岸各农业科研、农技推广部门之间的更为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1.设立福建省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由省农业厅筹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大楼。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中心下设福建闽台农业合作投资咨询公司等,建立亚热带品种技术管理信息网络、实验区农产品营销网络、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网络,并加入国际互联网,作为省级对台民间交流合作咨询服务机构。承办农业科技人员引进、交流、培训、咨询服务等。由“两部一办”和省财政配套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