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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发山区旅游业。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搞好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加快形成山海景点与市区景区连点成线的旅游网络。鼓励各种经济成分投入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及发展与旅游相配套的第三产业。充分利用山区资源,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对投资上千万元的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在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发建设权限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对山区旅游企业在所得税等税收、信贷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10、培育完善山区市场体系。引导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建设山区商品市场;扶持山区商贸旺镇、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在重点集镇建设一批设施比较配套、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并积极参与全省性和全国性的农副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成立各项农副产品的专业协会,指导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充分发挥现有农村供销社及各种销售网作用,努力扩大农村市场流通。加快培育农村市场营销队伍,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不断扩大榕货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农村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为广大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