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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渠道。重大决策事项,特别是利益分配和制度安排方面的重大事项,采用审议会、听证会、网上办公系统等形式,听取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并允许公众和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参与决策活动,监督决策实施。
3、坚持依法行政,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完善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体系。根据我国政府的承诺,继续对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进一步巩固清理成果。依照法制统一原则和地方立法权限,加强地方立法预测,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精神相抵触的前提下,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制建设要先行一步。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