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7 浏览 25885 次

【颁布日期】2002-07-15

【实施日期】2002-07-1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02]第1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推行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有所加强,制定了一批农产品标准,实施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认定了一批农业名牌产品和绿色农产品。但是,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还不能适应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和国内国际市场的消费需求,严重制约了我省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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