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
下一主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二)龙头带动战略。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起上,谁有能力谁牵头,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现有的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到农村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主动充当龙头企业;鼓励工商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积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兴办龙头企业;鼓励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户或个体贩销户、工商户,合作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和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教育部门,要发挥各自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合办农业龙头企业。商业、粮食、供销和外贸等流通企业,要在农产品内外贸易中发挥龙头作用。
(三)外向发展战略。抓住农业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地处沿海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