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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
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加强市场的冷冻、冷藏、仓储、运输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吞吐能力,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增强市场的配套服务功能。在大宗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重点扶持重点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包括:台州、衢州、金华、杭州的果品市场;庆元、磐安的食用菌市场;舟山、象山、温州、台州的海产品市场;新昌的茶叶市场;嘉兴、天台的仔猪市场等。积极培育农民购销队伍和民间流通组织,鼓励农民以自产自销、代购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参与农产品流通。在杭、宁、温等大中城市,结合“菜篮子”工程,办好面向市民服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农产品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尽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