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扶贫力度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3 浏览 25171 次
扶持特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增强造血功能。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增加财政扶贫投入,并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金融部门对贫困乡镇的经济开发项目,如山林资源和小水电资源开发、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等贷款,应给予优先安排,利息按基准利率计算。

  要继续发动社会各方面对贫困地区资金、物资支持。市和有关县(市)的扶贫基金要逐步增加基金总量,并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以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鄞县、慈溪要动员经济发达的镇(乡)、村到奉化、宁海的贫困镇(乡)、村对口扶贫。

  二、加强挂钩结对扶贫工作

  继续实行部门挂钩,干部驻乡镇挂职,富村帮穷村,厂村联姻等行之有效的对口扶贫办法。对已经脱贫的乡镇,挂钩扶持的部门和单位不能立即脱钩,要继续扶持3年,以后也可以作为工作联系点,加强联络,搞好指导,使脱贫乡镇的经济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并向小康迈进。要求全面开展帮村工作,市、县(市)的挂钩扶贫部门、单位,在继续做好挂钩乡镇工作的基础上,直接扶持到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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