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杭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8 浏览 25937 次
查,对未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收缴卫生许可证并限期整改,12月底前整改合格的,再予以核发。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

  认真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把好市场准入关。继续做好小麦粉等5类食品审查发证的扫尾和无证查处工作,完成挂面等8类食品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展开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乱发证行为。同时,加强年审管理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有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定期对城郊结合部、学校和集贸市场周边、村镇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窝点进行集中整治,力争端掉一批窝点,切断不法食品生产经营的供货源头。根据《浙江省肉制品生产企业考核细则》的要求,开展对火腿(包括中国火腿类和熏煮火腿类)、香肠(包括中国腊肠类和熏煮香肠类)、肉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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