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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4-07-12
【实施日期】2004-07-1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增3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原有14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结果的通知
甬政发[2004]第64号
2004年7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精神,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3〕92号),经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荐,征求市级相关专业协会意见,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确认慈溪市明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为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现予公布。
同时,根据甬政办发〔2003〕92号文件要求,对原有149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年度监测。在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初步监测的基础上,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