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4 浏览 25121 次
位食品卫生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卫生质量抽检和公布;组织食品卫生安全整治专项监督抽查,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负责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可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监督管理和食物污染物监测网络;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业、渔业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重点整治果蔬、茶叶等种植农产品的农药、激素污染,禽畜、水产品养殖的兽药、激素等污染,加强对滥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整治。

  贸易部门:负责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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