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14 浏览 25124 次

  (三)强化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

  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进行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卫生、质检、工商、贸易等部门针对重点品种,在各环节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账,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加强检测检验,确保货源质量安全。

  (四)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

  建立食品管理各环节的准入条件和标准,突出流通渠道的规范和企业购销记录制度的监督实施,依法实行行政许可,严格把关;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1.制定标准: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必须遵照wto的规则,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严格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变政府部门事后查处为事前引导和监督管理,建立起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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