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7-18 浏览 26750 次
国内外成功经验,逐步把公务接待推向市场,探索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旅游企业代理。旅游企业自发电部分享受工业企业同等的补贴政策。旅游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和国有林(农、渔)场转制职工享受安置下岗企业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旅游企业广告促销费税前列支比例按规定的上限执行。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对旅游企业的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大力支持旅游建设用地。对三大旅游经济带、十大旅游区规划范围内的旅游建设项目用地,各级人民政府和土地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并给予优先供地。旅游建设项目应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以按年度缴纳。

  1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大对旅游经济的投入,在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旅游发展资金,并逐年增加。对重点旅游区(点)的交通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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