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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准入建设目标。对国家明确实施准入制度的食品,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到2007年,新增食品生产认证认可企业300家以上,全市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
4.安全检测网络建设目标。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三级检测网络,对粮食、蔬菜、水果、水发产品、猪肉等五类食品全面实施市场快速检测。到2007年,食品生产企业基本配备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检测设施与检测人员,地方性重点监控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
5.农贸市场商场化改造目标。在政府的引导下,努力落实食品市场承办主体“第一责任”。到2007年,中心城区50%的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完成商场化建设,创建5家食品“绿色市场”,并逐步向中心城镇普及推广。
6.生猪屠宰基地和骨干企业发展目标。提高生猪屠宰集约化水平,建设1—2家现代化、规模化、机械化的生猪屠宰企业,基本关闭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