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9-17 浏览 27400 次
理局,负责日常工作,承办或督办市食安委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专项督察工作,负责信息沟通和收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市食安办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三、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管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责。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草拟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承担市食安办的日常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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