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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认定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档次,推广“公司+基地”模式,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经营管理,开展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规范种植、养殖用药行为;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全面掌握我市农业(渔业)产地环境、产品、投入品、农兽渔药残留的安全状况,建立检测信息定期集中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