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杭州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9-28 浏览 26178 次
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督促已列入qs证管理目录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改善生产设施、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检验能力,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生产条件,力争实现28类食品生产企业中有70%以上取证的目标。

  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杜绝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发生。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监督抽查的频次和覆盖面,特别是加大对高危食品的抽查力度,对食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保证产品抽检的经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的作用,牵头制定并监督实施信息通报、监管联动制度,组织协调并解决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中暴露的各类问题,减少监管死角,提高监管效率。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的,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依法予以严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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