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章程
发布时间 2011-07-13 浏览 4308 次

一、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茶业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并拥有树昌号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限于**茶业连锁店商号、树昌号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营销相关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宣传推广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

   3)**茶业产品:包括总部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总部取得营销权的其他厂家的产品;

 2、总部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3、总部及其指定的代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加盟店如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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