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再谈谈有关喀什噶尔这一名称的种种历史演变。在国外的许多关于我国西域的著作中,“喀什噶尔”一词出现极其频繁。需要注意的是,在那些著作中提到的喀什噶尔所属的范围,许多是包括今喀什市在内的整个天山以南地区,如俄人库罗帕特金的《喀什噶尔》一书就是如此。所以清人椿园的《西域闻见录》卷2中就说:“外藩人称各地回子(按:即新疆各族穆斯林群众),必曰喀什噶尔回子,则其地之表著可知矣:”喀什噶尔名称之响亮,使得天山以南的少数民族去外国时.都愿称自己是喀什噶尔人,这就给外国人一种错觉,以为喀什噶尔是天山以南的统称。当然,我国清代就曾在喀什噶尔设过参赞大臣,总理天山以南八大城,又专门与帕米尔以西各地办理涉外事务,于是,天山以南都叫“喀什噶尔”这个印象,对外国人就更其强烈了。这应该说是地名概念上的一些混乱。
19世纪末期,国外史地学界,为了纠正这一错误,就把喀什城及附近地域明确恢复为“喀什噶尔”;而泛指天山以南地域时,则改用喀什噶尔一词的变读——“喀什噶利亚”。这一事实说明,喀什噶尔在天山以南有着多么重要的影响和地位。还需要提及的是,用“喀什噶尔”取代“疏勒”之后,“疏勒”之称并没有因此消失。
1828年(清道光八年),清政府为便于在喀什噶尔的治理,在旧城(今喀什市)东南lO公里处又建新城一座,作为清朝驻喀官署与满汉军民驻地;于是就有了喀什噶尔旧城(今喀什市,亦称回城)与喀什噶尔新城(亦称汉城,即今日的疏勒县城)之别。喀什噶尔成了二城的统称。
1884年(清光绪十年)新疆建省后,喀什噶尔则又成为地区(当时称“道”)的称呼,喀什噶尔新城就沿用了汉代的旧称,被定为疏勒直隶州(1902年又改为疏勒府);在政区地位上作为疏勒直隶州附属之地的原喀什噶尔旧城,则改称疏附县。这样,从喀什噶尔这一名称就演化出喀什噶尔道、疏勒直隶州与疏附县这样三个地名。民国之后,疏勒才改为县,与疏附县并列,同属于喀什噶尔道及以后的喀什行政公署、喀什专署等。
1952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决定,以疏附县城及近邻为主设置喀什市,同疏勒、疏附二县同属喀什专区管辖。于是,原来的喀什噶尔这一概念,就演化出喀什专区(今称地区)、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四个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