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陶瓷工业方面也基本上使用这种分类方法,并且加入了“特种陶瓷”一项而成为五大类。但在文物考古方面则比较侧重于陶、瓷两大类的划分方法。而矛盾的症结主要在于如何理解“瓷器”标准与如何看待古陶瓷的问题上,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加以探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