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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荷兰
4.1主管机构
2002年7月荷兰正式成立了荷兰食物和非食物权力机构(The Dutch Food and Non-food Authority),总部设立在海牙。该机构是一个全新的独立于卫生部的特别组织,作为农渔部的派出单位,负责食物非食物动物卫生的检测工作。这个权力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协调部门和两个派出单位,即负责公共卫生和兽医卫生部门和全国畜产品和肉类监测部门。
4.2HACCP系统实施状况
荷兰HACCP系统认证程序和欧盟其他成员国基本一致。第三方认证机构的HACCP认证,不仅可为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供有力佐证,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HACCP系统的持续改善,尤其是将有效提高顾客对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信任度。HACCP系统认证通常分为企业申请、认证审核、证书保持、复审换证4个阶段。
荷兰要求农产品企业须通过以下3项认证,才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即管理通过ISO9000认证,安全卫生通过HACCP认证,环保通过ISO14000认证。从此意义上说,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食品生产者主要通过自检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