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叶混合。鲜叶和毛茶严格按验收标准收购,不宜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和
茶叶进行加工。
4.4.2 鲜叶应合理贮青,地面贮青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设备贮青按设备要求操作,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贮青地面和设备应清洁、干净。
4.4.3 根据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工。按鲜叶品种、等级或原料情况,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正常。加工过程中
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4.4 宜采用现有加工方法包括自然发酵和微生物等方法加工
茶叶及茶制品;宜用芳香植物窨制
茶叶。
4.4.5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
茶叶的包装用纸达到GB 11680的要求。
4.4.6 加工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
4.5 农户加工
4.5.1 应有专用场地加工
茶叶,加工场地应宽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