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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列表可知,翡翠在清宫中作为一种新的玉料多用作生活用品,当然其中有的确也涉及到宫廷典章制度,如用作朝珠、翎管、宝玺等,但都未能进入大典和祭祀场合。可能还是多用于日常生活当中,极少用于册宝、祭法、神像等涉及国家朝廷尊严的典章制度方面。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翡翠在宫廷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实,翡翠在社会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呢?只是无法统计分类罢了。
从翠的质地等次来看,大部分均为老种翠料,而通身满绿的“纯翠”甚少,尤其水头足、玻璃地艳绿欲滴的高翠更少,难得一见,只是从小件的佩中还偶可找到。白地含斑点状的翠较多,也还有一批无绿的白地翠。古物陈列所和故宫博物院称翠为“翠玉”,偶称翡翠,劣质翠称翠根子,个别的承袭原名仍称 “云玉”,有的黄签上称翠为绿玉。从作工上分析,有的为云南腾冲、大理或昆明所制,可简称为滇工。此外还有内廷金玉作或苏、扬、淮安以及广州等地作坊所碾者,现举例介绍如下:
1,乾隆款龙纹带盘双耳翠杯一对白地绿斑块,色、水、地均一般,胎较厚,光工不足,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