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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干燥
将上述坩埚及残留物移入干燥箱中,120℃烘4h。放在干燥器(2.5)中冷却,称量(准确至0.001g)。
4.4.4 灰化
将已称量的坩埚,放在高温电炉(2.4)中,525±25℃灰化4h。降温至300℃以下后,放入干燥器(2.5)中冷却,称量(准确至0.001g)。
5、结果计算
5.1 计算方法和公式
茶叶中粗纤维含量,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计算:
100(M1-M2)
粗纤维(%)=──────
M0×m
式中: M0——试样的质量,g;
M1——灰化前坩埚、石棉及粗纤维的质量,g;
M2——灰化后坩埚、石棉及灰分的质量,g;
m——试样干物质含量百分率,%。
如果符合重复性(5.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5.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5g。
6、结果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使用的方法;
b. 测定的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c. 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或另加的操作;
d. 试样的名称和产地;
e. 试验日期,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