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粮食油料作物处。
研究提出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拟订粮食、油料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优质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的拟订和组织审定;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十一)糖料作物处。
研究提出糖料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组织建立健全糖料作物良种繁育推广体系;指导糖料作物种子种苗鉴定登记、生产认证、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审查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糖料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经济作物处。
研究拟订全区水果、蔬菜(食用菌、瓜类)、茶叶、花卉、麻类、蚕桑、烟叶、中药材、香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组织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协调“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负责组织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指导全区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区农业厅机关行政编制82名,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3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机关后勤服务编制维持原定不变。
五、其他事项
自治区绿色食品办公室划入自治区农业厅后,与自治区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