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内地一方所得利润和外汇可以汇回原单位,也可以在特区外汇调剂中心把外汇调换成人民币,还可以按国家规定从特区、港澳、国外购买自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按规定在海关完税后运回内地原单位。
10、内联企业内地一方合同规定的投资一般不能在特区银行贷款,但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可与市属企业一样在特区银行申请贷款。
总之,要逐步做到内地在特区办的联合企业或独资企业,要与市属企业一样,同等享受国家给予特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更加优惠一些。
(二)在商谈中,双方对联合举办外向型企业,建立比较稳定的农副产品供销关系以及发展对外贸易、共同开发旅游事业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和诚意,初步达成以下协作意向。
一、进一步加强在农副产品生产供应方面的合作。湖南表示愿作深圳的后方基地,尽可能为深圳多提供大米、肉猪、湘莲、粉丝、笋制品和特种水产品。深圳同意在资金、化肥、良种、饲料、技术等方面支持湖南农业的发展。双方议定,在近五年内,湖南每年向深圳提供一定数量的贸易粮;深圳每年为湖南代进一定数量的化肥。湖南每年向深圳供应一定数量的冻肉,结算方式由双方业务部门具体议定。湖南将组织地、市、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和肉食水产公司到深圳办店经营,深圳负责提供方便。
二、联合发展外向型轻纺、食品工业。双方愿意在深圳联合建立苎麻印染生产线,由湖南提供苎麻坯布、原料和部分资金、技术,深圳提供资金、厂房、设备,产品联合出口;愿意共同开发塑料制品、竹制品、皮革、服装、毛纺、装饰布、丝绸、湘绣、陶瓷、胶合板、刨花板、美式家具以及竹笋、薤头、马蹄、猕猴桃罐头、剌梨原汁、浓缩汁等产品,实行联合出口。
三、联合开发机械、化工、电子产品,积极发展外向型企业。
双方愿意发挥各自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机电和化工产品的协作配套,形成新的优势,打入国际市场。
湖南方面愿意发挥汽车、自行车零配件生产上的优势,为深圳的汽车、自行车配套,推动这些产品的国产化。
双方愿意在生产彩色电视机显像管、集成电路等方面互扬长短,互供所需,共同开发。
双方愿意积极创造条件,联合开发乙丙酸胺、电解金属锰、金属硅、烧碱、纯碱等短线原材料。
湖南的插床、拉床、刨床、锯床等机械产品具有一定的优势,深圳愿意协作其升级换代,争取出口外销。
四、联合开拓对外贸易。
双方愿意在对外贸易上结成亲密伙伴,按照经贸部的有关规定,采取互相调拨、卖断、联合分成、代理进出口等多种形式,长期合作。
双方议定按照外贸业务分工建立对口联系,不定期发布外贸出口信息,不断拓宽双方外贸出口领域。深圳方面表示愿意在湖南选择一些县市和工矿企业,建立出口货源基地,把深圳的出口体系延伸到湖南,共同开发出口商品,开展购销联营,并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联合发展旅游事业。
双方认为,湖南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而深圳客源充足,两地发展旅游大有可为。湖南旅游商品资源较多,深圳方面愿作深加工和向外推销。双方愿意进一步商讨联合开发或推销民族编织、色纹石、鸡血石、竹制品、湘绣小片等产品。
双方旅游部门愿意加强合作,共同开拓旅游线路,做好对外宣传,积极组织客源。
六、以上协作项目,由双方有关部门和企业互相考察论证,具体洽谈,签订合同,抓紧落实。
七、为巩固和发展湘、深两地的协作关系,双方政府领导愿意加强联系,及时协调解决联合中存在的问题。
两地经济协作部门要切实做好情况的收集和信息反馈,加强对协作项目的检查、督促落实,不断推动两地经济技术协作健康向前发展。
八、熊清泉同志代表湖南省委、省政府,邀请深圳市党政领导同志在适当的时候率领代表团到湖南省参观考察,深圳市负责同志对此表示感谢,并高兴地接受了邀请。
附四:
我省与广东发展联合协作的十条优惠政策
一、广东到湖南联合兴办企业,所得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湖南可让利百分之十或更多一些。兴办联合企业所需用地,从优安排,并减免由地方掌握的部分耕地占用税。
二、广东到湖南联合办企业,所用贷款在新增利润中实行税前还贷,先还贷,后分利,再征税。与广东实行统一核算的经济联合组织,其内部各单位互相提供的产品,湖南不再重复征税。
三、广东到湖南合资兴办企事业,凡属基建和改造项目,其广东投资部分,规范算湖南的,产值算广东的,并在地方税的征收上予以照顾。
四、广东到湖南进行技术入股、商标入股、专利入股,所新增的利润按股分红。消化吸收后的引进技术和设备转让给湖南,可付给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也可作为技术入股,由此而新增的利润按股分利;因转让引进技术而实现国产化的产品,如广东需要,可优先供给。
五、广东到湖南“老少边穷”地区联合协作的项目和两省联合开发能源、交通的项目,免征所得税三至五年。
六、广东到湖南联合开发的资源和短缺原材料,按优惠比例供给广东,这部分产品的价格,可视投资条件,按优惠价格结算。
七、广东到湖南联办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享受湖南的优惠免税政策。
八、广东来湖南搞来料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的协作项目,其劳务费可比广东低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九、由广东组织来湖南的国旅、中旅旅游团组,在食宿和交通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拨款价格按商定的比例给予优惠。
十、对广东支援湖南建设的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待遇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