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9 浏览 25681 次
范围;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杜绝“跑、冒、滴、漏”;要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把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实行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办法和奖罚措施,切实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八、切实加强领导,促进供销合作社的稳定与发展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5〕5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湘发〔1995〕2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协调、扶持和监督,供销合作社的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化解股金风险等工作需要政府组织协调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不得随意下达政策性经营任务和进行各种行政性摊派及收费。今后凡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从事政策性业务,都要事先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益,并确保兑现。要保障供销合作社组织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要加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建设,保持各级机构的相对稳定。县以上供销合作社主任的选举、任免、调动,以及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湘发〔1995〕2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以促进供销合作社的稳定与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一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