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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定和完善开发治理五荒资源的鼓励政策。
我省共有五荒(荒山、荒坡、荒滩、荒地、荒水)资源529.8万亩,“五荒”资源的开发治理是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鉴于五荒资源的开发治理存在投资回收期长、风险大的特点,要制定长期稳定的政策。要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制定新的鼓励政策。要允许打破行政界限,允许不同经济成份主体购买“五荒”使用权;允许购买使用权的经济主体按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形式经营“五荒”土地;允许“五荒”使用权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允许开发治理成果继承转让,政府征用时,要对治理成果给予补偿。当前要加快“五荒”资源使用权拍卖、转让、租赁工作,对山林权属不落实,界址有争议的应抓紧落实解决。对荒山荒坡要限期绿化,对逾期者要予以处罚,并追究当地负责人的责任。对弃农经商、弃农打工的撂荒地,要抓紧租赁给其他有劳力的农户去开发、耕作,使“五荒”资源尽快发挥生态效益。
(七)抓好生态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对改善我省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也是实现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目标的关键。各地要根据规划中的项目,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要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工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制度,发挥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综合监测评价体系,确保生态环境重点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