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及时报告查处动态和工作总结。总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题栏目,报道无证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本地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的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将查处无证工作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等,分别于2008年4月15日、6月30日归口上报总局。总局于2008年下半年汇总并通报。
附件:
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28大类食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