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出口茶叶的批次管理。各检验检疫局要通知企业严格按“出口茶叶生产批次编号方法”(见附件)对出口茶叶进行批次编号。茶叶的外包装必须标有与单证相符的生产批次编号,做到货证相符。各口岸检验检疫局要加大对出口茶叶的口岸查验力度,发现外包装未标识生产批次编号或货证不符的一律不予签发通关单。
三、建立风险预警通报机制。各检验检疫局要按总局风险预警的要求,对查获的掺杂使假茶叶(包括原料和出口产品)要进行追溯,查明原因,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茶叶出口企业通报,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各检验检疫局要对出口茶叶检验把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目标,分清职责,进一步强化检验把关的职能作用,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五、请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配合做好科研攻关,组织有关专家专题研究茶叶品质鉴定及安全卫生项目快速检测鉴定方法。
附件:
出口茶叶生产批次编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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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生产批次(可根据情况自行编号)
│ │ └────────→ 生产年份(如2001年生产的为01)
│ └─────────────→ 出口茶叶加工企业卫生注册号后4位(如上海某企业卫生注册号为3100/04005,其后4位则为4005)
└──────────────────→ 加工企业所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名称的汉
语拼音头两位字母组合(如:上海某茶叶企业的头两位字母为sh;其中海南为ha、湖南为hn、湖北为hb、河南为he、河北为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