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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能按时报送的企业,要提出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经垦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确认并盖章后,报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在填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联系。
联
系人:李菊
联系电话:010-59192626
59192668
电子信箱:farm@chinafarm.com.cn
附件:
1.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表1至表6)
3.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情况监测表填表说明
附件1:
农垦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