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闽政[1999]文93号)
三、主要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新的方针政策或者已经调整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的(共15件)
(二十五)批转省二轻厅《关于贯彻国务院168号文件的意见》(闽政[1980]110号)
(二十六)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的通知(闽政[1980]120号)
(二十七)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茶叶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闽政[1981]62号)
(二十八)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非旅游部门不得经营对外旅游业务问题的通知》(闽政[1982]56号)
(二十九)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2]73号文件的通知(闽政[1982]86号)
(三十)关于转发国家经委、公安部[82]公发(经)61号文件的通知(闽政[1982]88号)
(三十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疏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的意见(闽政[1982]102号)
(三十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旅游工作决定的意见(闽政[1983]12号)
(三十三)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1983]73号文件的通知(闽政[1983]72号)
(三十四)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1983]123号文的通知(闽政[1983]88号)
(三十五)批转省外贸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82]115号文件的报告》的通知(闽政[1983]综91号)
(三十六)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84]96号文件的意见(闽政[1984]87号)
(三十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使用国际商业贷款自建旅游饭店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知(闽政[1987]5号)
(三十八)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地方所得税的通知(闽政[1992]综85号)
(三十九)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政[199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