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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地方农业标准规范
DB332527/T 7 - 2001
龙 谷 丽 人 茶
2001-06-01发布 2001-07-01实施
浙江省遂昌县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为规范我县茶叶主导品牌“龙谷”牌茶叶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我县茶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和茶业增效的目的。为确保“龙谷丽人”名茶的产品质量,对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法规条件的规定,结合我县茶叶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标准规范,作为质量控制和交易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规范根据GB / T 1.1 - 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 / T 1.3 - 1997《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并参照其它相关的标准编写。
本标准从2001年6月1日首次发布,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遂昌县龙谷名茶开发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遂昌县农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遂昌县龙谷名茶开发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永宏、周继长、徐文义。
DB332527/T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