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贵州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25 浏览 25260 次
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的酒类商品和散装白酒,坚决封存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商品,经抽样检验合格并改正侵权行为后方允许上市销售。对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但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标识规定、以假充真、无证生产和仿冒知名商标和名称的行为,从源头上根除制假窝点和侵权行为,对阻挠检查、抗拒执法、经查处后继续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

  深入开展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查封成品,查清原料来源。要对流通领域中的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销售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销售非食品原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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