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2 浏览 24556 次
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作为服务“三农”的经济组织,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要认识到,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合作社扩大经营,摆脱困境,增强实力的现实选择,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内在要求,与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改革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合作社最有利的一次发展机遇,只有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当中才能找到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出路,才能实现供销合作社的新生。抓住机遇,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就能找准位置,解决问题,获得发展;丧失这次机遇,供销合作社就可能会从此一蹶不振,退出农村市场阵地。因此,各级供销合作社一定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经营观念,努力调整经营战略,把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推进自身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努力成为我区农业产业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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