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2 浏览 24555 次
实践相结合,在宏观和微观结合上解决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激励措施,制订奖励办法,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争取支持,加强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把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性项目纳入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整体规划,力争在资金、项目、税收、人才等方面获得扶持和保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联合与合作,共同努力,促进我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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