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38852 次
支援未通过自治区验收的国家级贫困县,逐渐缩小支援范围,集中力量协助“普九”攻坚行动、推进达标进程。自治区级支教工作规划进度如下:(略)

  继续实施“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贫困地区学校工程”。

  争取广东省保持每年向我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主要是未“普九”的县)派出120名支教教师,在教学、管理、资金和物资方面对我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有更多的支持。

  4.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扶贫办等部门及共青团区委、妇联为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牵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

  各市、县(区、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支教工作,解决支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支教工作、“帮扶计划”得以实施。

  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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