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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贫困地区学校工程”。
争取广东省保持每年向我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主要是未“普九”的县)派出120名支教教师,在教学、管理、资金和物资方面对我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有更多的支持。
4.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城市帮扶农村中小学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扶贫办等部门及共青团区委、妇联为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牵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
各市、县(区、市)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定期研究和部署支教工作,解决支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支教工作、“帮扶计划”得以实施。
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