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25568 次
一)加快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要根据《全国农业标准2003—2005年发展计划》,加快广西地方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是制定我区种植业和水产畜牧业生产上急需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配套的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及动物疫病快速检测诊断技术规程,同时对现有的水平较低、标龄过长、重复交叉和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地方农业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修订,使我区主要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以及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等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都有相应的标准可遵循。我区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既符合我区实际,又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衔接配套,与国际标准接轨。要不断创新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进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定并实施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加快建立起一套结构合理的广西地方农业标准体系。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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