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浏览 25582 次
市、县(市、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明确职责分工,配备先进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验检测,着重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以及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残留限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等相关标准的实施,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控。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生产基地要进行整改直至退出生产领域,对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采收和上市。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进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体系;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战略,把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与创建农产品品牌结合起来,加强名牌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培育,努力创建一批具有高质量、高知名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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