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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工作,将蔬菜农药残留监测范围分阶段扩展到全区各县。南宁、柳州、桂林等中心城市以及百色、贺州等向区外供菜较多的市要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范围和力度;全区监控养猪场600家以上,建立兽药质量跟踪检测制度和兽药残留阳性样品跟踪检测制度,提高兽药质量监督及兽药残留监控检验效能。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选择有条件的生产基地,积极开展生产档案记录工作和“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主要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lo类食品开展“八查”,即查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查隐瞒或涂改生产日期,甚至过期变质的食品;查儿童食品中非法添加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