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27024 次
精神,真正把下放给城区的管理权限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下放到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在县区、乡镇延伸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要征求所在县区、乡镇党委的意见。对支持和服务县域经济不力、地方意见较多的延伸机构的领导,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调整。要减少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对面向县区各类考核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精简、有效的原则重新核定。对必须保留的项目要设置考核指标、简化程式,对行政监督检查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和督察审核,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加强统计执法,坚决制止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

  29、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强化考核制度。把县域经济发展的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主要指标列为考核、考评县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县区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实行县区经济发展目标责任制。对县区财政实行收入增长奖励,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由市财政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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