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投毒事件工作的意见及各部门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5 浏览 30894 次
位的总体情况、管理状况等。

  (三)检查企业是否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四)检查企业和各地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管理、整改工作,是否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立了档案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了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等。

  (五)检查企业和各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过演练。

  (六)通过这次检查,县级政府要确定本辖区内1~2个以上作为重点监控的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经地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安委办备案。各地、市要选择3~5个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作为本地重点整改和监控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方式

  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由企业自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单位进行逐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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