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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企业是否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四)检查企业和各地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管理、整改工作,是否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建立了档案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了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等。
(五)检查企业和各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过演练。
(六)通过这次检查,县级政府要确定本辖区内1~2个以上作为重点监控的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经地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安委办备案。各地、市要选择3~5个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作为本地重点整改和监控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方式
这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由企业自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单位进行逐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