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赴粤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关于赴粤商谈经济技术协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5 浏览 30020 次
产品税、增值税。

  4、内联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特区内销售,除烟、酒等少数另有规定者外,均免征产品税、增值税。

  5、内联企业所实现的利润与市属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只征收百分之十五的所得税,余者按协议比例分成,符合下列条件者还可享受减免税照顾:

  ⑴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后兴办的工业企业,合作期在十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二年免,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

  ⑵企业产品出口外销占全年销售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在一九九0年以前,可给予当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⑶内联企业内地一方是“老、少、边、山、穷”地区,或确需扶持的,可以给以适当减免税照顾。

  6、内联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现有规定的标准,缩短百分之五十。

  7、内联企业当年亏损可以在下年度的利润中弥补,如还不足,还可延长一年弥补。

  8、内联企业出口所创外汇,除工业品按百分之五的比例,农副产品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上交指标,供市财政统筹使用外,其余可由联合各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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