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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1995-07-06
【实施日期】1995-07-06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1995]第90号
1995年7月6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多年来,我省农业部门狠抓农作物种子生产、供应和管理工作,为农业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在农业向市场经济迈进中,种子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为种子生产基地不稳定,新品种开发速度不快,种子生产秩序和经营市场混乱,乱引、乱繁、乱推、乱调种子的现象比较严重,种子质量有所下降,有的已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为确保我省农作物种子事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种子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种子是农业之母,是特殊的生产资料。优良种子是农业增产的重要途径。同等条件下,优良种子可使农业大幅度增产,这已被多年的实践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