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13 浏览 24628 次
”的经营方式,通过经济互惠、利益共存的关系,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把标准实施落实在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中。各县、市、区要围绕当地优势农产品培育3-5个标准化示范龙头企业。

  3、大力发挥各级农业部门、科研单位、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技术骨干作用,建立市、县、乡互联的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将推广农业标准与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相结合,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的作用并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指导农业标准的实施,组织试验、示范,把农业标准贯彻到农民中去,落实在农业生产上。

  (四)发展和培育名牌农产品

  培育名牌农产品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将推行农业标准化与培育创建名牌农产品相结合,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产品经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推行全过程农业标准化生产,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在5年内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0个,绿色食品认证50个,有机食品20个。同时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培育创建农产品名牌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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